盐府发〔2011〕20号
盐 亭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公布盐亭县城区基准地价的通知
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盐亭县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已经完成,经《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盐亭县城区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通过技术检查的复函》(川国土资函〔2011〕313号)文件批准,现公布如下:
一、本次公布基准地价的适用范围:县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土地总面积为28.93平方公里。
二、随着该县城经济社会发展,今后将适时对县城规划区基准地价进行更新和调整。
三、盐亭县城区基准地价的解释工作盐亭县国土资源管理局负责。
四、本次基准地价按附表核定价格自2011年11月1日起执行。
附件:《盐亭县城区土地级别范围和商业、住宅、工业基准地价表》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
盐亭县城区土地级别范围和商业、住宅、工业基准地价表
级别 |
级别范围 |
基准地价(元/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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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
住宅 |
工业 |
||
一级 |
东至东门大桥桥头,南至弥江路,西至政府街、文化街,北至新西街、北街、新东街。 |
1213
(80.87万元/亩) |
635
(42.33万元/亩) |
限制区 |
二级 |
旧城片区:东至盐亭县电信局、西至高山森林公园山脚,北至北门大桥、云溪中学、县肿瘤研究所;
弥江路东面片区:东至县公安局拘留所、建材市场、凤灵寺,南至义盐路,西至弥江路,北面五指山加油站、运管所。 |
825
(55.00万元/亩) |
465
(31.00万元/亩) |
|
三级 |
旧城片区:东至弥江路,南至北门大桥、县肿瘤研究所,西至南进修校,北至先锋小学;
凤凰山、五指山片区:东至宇峰汽修厂、县油库,南至凤灵寺,西至县国土局、五指山加油站、弥江路;
红光片区:东至塔子山,南至规划路,西至县弥江路,北至凤灵粮站;
指南片区:东至嫘祖大桥,南面绵盐路(部份),西至指南老桥,北至梓江河 |
528
(35.2万元/亩) |
328
(21.87万元/亩) |
162
(10.8万元/亩) |
|
高山森林区域、塔子山、昆仑山片区、石岭开发区、绵盐路收费站片区 |
318
(21.00万元/亩) |
217
(14.47万元/亩) |
121
(8.07万元/亩) |
|
除上述区域外的其他区域(新建嫘祖公园片区、上下月园坝片区、万安村收费站片区) |
178
(11.87万元/亩) |
148
(9.87万元/亩) |
92
(6.13万元/亩) |